
原标题:小心!克隆微信语音也会被“克隆” 微信借钱骗术又有新套路

制图/张平原

微信外挂软件有多种功能。语音也会有新
海峡网讯
文/图厦门日报记者王玉婷
收到“亲友”的被微借钱信息,你赶紧让对方发来一段语音,钱骗以证身份。术又听到“亲友”熟悉的套路声音,这才放心转账。克隆可是小心信借,就在你为自己的微信警惕性默默点赞时,你刚刚转出的语音也会有新钱,还是被微进了骗子的口袋!
近日,钱骗通过发送语音取得信任,术又进而“借钱”的新型骗术,在全国多地出现。昨日,WhatsApp%E3%80%90+86%2015855158769%E3%80%91my%20summer%20car%20how%20to%20attach%20engine%20to%20hoist记者从市反诈骗中心了解到,目前,警方虽未接到完全吻合的该类新型骗术,但我市“借钱”骗术却一直不少。骗子到底是如何操作的?记者调查发现,这背后的套路还真不少。
案例
误信“父亲”微信语音市民被骗200元
近日,外地市民董女士上班时,收到父亲的微信:“我在超市买东西,没带钱,你给我转200元吧。”董女士心想,父亲平时消费都是用现金,可能真的忘带钱了。但出于谨慎,她问了一句,“爸,是你吗?”很快,她收到语音回复,“是我!”一听是父亲的口音,董女士立即转账,随后才得知被骗。
昨日,記者從市反詐騙中心了解到,10月份至今,我市已接報34起冒充微信好友、以“急用錢”為由的詐騙警情。“在這些詐騙中,騙子多冒充受害者的頭像、昵稱,或盜用微信進行詐騙。”民警洪恒亮稱,由于報警時情況比較緊急,有時未做詳細(xì)記錄,“雖未有完全吻合的案例,但外地這類新型詐騙確實應(yīng)該警惕。”
民警分析,在这类新型骗术中,骗子先利用植入的木马病毒,非法盗取受害者微信号,之后再通过各种“克隆微信”的软件,“克隆”出同样的微信实施诈骗。最可怕的一步是,微信被“克隆”后,骗子可用这类软件“一键转发语音”,不仅可以转发自己发出的语音,甚至连好友发来或群聊中的任何语音消息,都能被转发!
调查
“山寨微信”成危信各种语音一键转发
真的有这么“神奇”的软件吗?记者在淘宝上搜索微信分版,瞬间跳出上百个商家。这些软件售价从两三元到五百多元不等,销量最高的一家店铺,月销量近5000。
记者随机选择一家店铺,当询问客服是否可“克隆”朋友、转发微信语音时,客服立即发来一个链接,并“指导”记者安装这一山寨微信——不出一分钟,一个与微信几乎一模一样的软件就出现在记者的手机中。点开后,界面、使用方式与微信完全相同。唯一不同的是,这一山寨软件在点击进入后,右上角有个蓝色图标,点击后,所有隐藏功能全部显示。记者从微信通讯录中选择一个好友,尝试着长按朋友发来的语音,语音上出现“转发”选项,轻松一点,立即实现一键转发。
当记者询问商家这类软件是否涉及侵权或内含病毒时,不少商家称软件专为微商设计,完全安全、对手机没有任何影响,对于侵权问题则闭口不答。
昨日,记者联系腾讯,对方表示,若用户发现这样的“李鬼”微信,请及时向腾讯投诉举报,搜索微信小程序“腾讯举报受理中心”投诉即可。同时,对方称,微信也会积极配合公安部门,严厉打击此类非法行为。另外也要提醒用户,不要使用此类外挂软件,它们不仅严重侵犯微信的软件著作权,也会留有后门及木马,具有严重的安全风险。
律师说法
提供微信外挂软件
可能涉嫌犯罪
针对这些所谓的微信“增强版”“破解版”等声称可转发复制语音的外挂软件,福建旭丰律师事务所刘佩娟律师表示,这些软件很可能会被某些居心不良的人用来收集公民的个人信息,并伺机实现犯罪意图。“从法律角度来说,这些版本的软件,显然是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的,属于严重侵犯微信软件著作权的违法行为,其获取的个人信息达到一定数量就涉嫌犯罪;如果用克隆的微信语音进行诈骗,一旦金额达到法定标准,则涉嫌诈骗罪。”刘佩娟说。
自暉律師事務(wù)所林敏輝律師分析,如今的微信外掛軟件類似于前幾年呈爆炸式發(fā)展的游戲外掛軟件,其本質(zhì)都是以盈利為目的,對源程序代碼進行修改。該行為不僅侵犯了源程序公司(微信運營公司騰訊)的著作權(quán),同時也侵害了個體公民的財產(chǎn)權(quán)益和社會公共利益。“2003年底,多部門聯(lián)合發(fā)布的《關(guān)于開展對“私服”、外掛軟件專項治理的通知》中,明確指出破壞程序作品的技術(shù)保護措施、修改作品數(shù)據(jù)等外掛軟件行為屬于非法互聯(lián)網(wǎng)出版活動。根據(jù)著作權(quán)法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,外掛軟件提供者侵權(quán)需承擔(dān)停止侵害、消除影響、賠禮道歉、賠償損失等民事責(zé)任;若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,則面臨行政處罰,情節(jié)嚴(yán)重的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責(zé)任。”林敏輝說,此外,提供微信外挂软件的一方,在符合入罪標(biāo)準(zhǔn)的情況下,若提供方明知詐騙行為仍提供外掛技術(shù)軟件,則涉嫌構(gòu)成詐騙罪幫助犯和幫助信息網(wǎng)絡(luò)犯罪活動罪。當(dāng)然,具體還需要結(jié)合案件情況定罪量刑。
提醒
养成备注习惯
识别“克隆”好友
警方在此提醒,為避免落入這種騙局,市民朋友一定不要輕易向他人透露微信的賬號和密碼;若遇好友借錢,一定要通過電話確認(rèn);要養(yǎng)成設(shè)置好友備注的習(xí)慣,幫助识别“克隆”好友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微信賬號被盜,應(yīng)及時凍結(jié)賬號,通知其他好友切勿上當(dāng),并及時報警。盡量不要將QQ和微信互相關(guān)聯(lián),以免發(fā)生兩號同時被盜的情況。
